发展“新旅游”,就要进一步打破体制障碍和行业壁垒,在更高层次、更宽领域,集中整合更多资源,持续构建“大旅游”格局。
中共吉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打造“六新产业”、建设“四新设施”战略任务,并将“新旅游”作为“六新产业”之一,为打造“万亿级”支柱产业、建设旅游强省指明了方向,也为旅游行业提出了新课题。怎样深刻认识和理解“新旅游”的内涵,精准把握和推动“新旅游”的发展?
要答好这道题,首先要厘清旅游业“变与不变”的内在逻辑。变化的是消费升级、市场多元、需求变化,特别是疫情等各种复杂外部因素的影响,倒逼旅游业发展方式、发展路径变革。不变的是旅游是基于人的天然开放性基因而产生的、更深层次的精神追求,以异地体验为主要特征,具有异地消费的经济属性。社会越是进步、经济越是发展,旅游业的成长空间就越开阔。
第一,新旅游,新在产业定位。“六新产业”中,新旅游同“四新设施”建设联系最为紧密——旅游项目需要新基建来支撑,旅游形象需要新环境来塑造,同时旅游业又引领和创造着新生活、新消费。
可以说,旅游业的高关联度和高聚合性客观上决定了打造“万亿级”支柱产业需要吉林全省上下和各关联产业的共同发力、持续推动。
实践证明,正是依靠吉林省委、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部门的支持配合,旅游业才能从小行业发展成支柱产业,从“边缘化”进入经济“主战场”。
发展“新旅游”,就要进一步打破体制障碍和行业壁垒,在更高层次、更宽领域,集中整合更多资源,持续构建“大旅游”格局。
第二,新旅游,新在观念转变。新旅游是立足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阶段,以及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,对传统旅游业的再认识、再挖掘,对未来发展的新判断、新探索,形成新的发展理念适应新的发展要求、指导新的发展实践。
我们应更新资源观,从传统的以景区观光为主的有形资源开发,向休闲度假、文化体验、消费娱乐等全类型、全域化的有形与无形资源相结合的开发转变;更新产品观,从传统的投入高、周期长、见效慢的重资产型产品体系中跳出来,向科技类、体验式、沉浸式等低投入、见效快的轻资产型业态转变;更新营销观,从过去的以客源地为主的地域化、拉网式营销,向更为精准的圈层化、全媒化、分众化的营销模式转变;更新人才观,从传统的粗放式、单一化的服务型人才,向专业化、品质化、管家化的管理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;更新组织方式,改变过去以旅行社组团游、省外游、跨境游为主的模式,更多地利用网络平台推出自助游、定制游、周边游、自驾游等个性化产品和服务。
第三,新旅游,新在动力转换。传统旅游业是以资源为主体的供给型驱动模式,地方有什么样的旅游资源,就向游客提供什么样的旅游产品,有的与需求脱节,产品缺乏吸引力、竞争力,也难以形成有效的联动互补。
相较于以“物”为链主的工业产业链,旅游业是以“人”为链主的、覆盖一二三产的更为复杂的网状产业链。“人”的需求的丰富性、多元化和日益更新,是促进旅游产品迭代升级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。
因此,发展新旅游,就要牢牢把握旅游业作为需求主导型产业的本质核心,始终从市场和游客的角度出发,顺应需求、引领需求、创造需求,开发满足多元化需求、适应个性化偏好的新产品、新业态,以需求侧发力牵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形成新需求牵引新供给、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。
第四,新旅游,新在发展路径。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,传统的“吃住行游购娱”六要素已经难以满足游客的多样化要求,必须要在提高产品体验性、丰富度和吸引力上下功夫,推动旅游向融合式、场景式、体验式转变,实现空间与时间的延展突破。
坚持全域化融合,依托吉林省城镇和乡村文旅资源,建设精品乡村、旅游小镇、风情县城、文化街区、宜游名城;支持旅游综合体、主题功能区建设,增强城市商业区的旅游服务功能。
持续推进文旅融合,大力推动旅游演艺、文化遗产旅游、特色节庆展会等提质升级,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底蕴、地方特色,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。
加强多产业融合,活化利用工业遗产和医药产业优势,发展工业游、康养游;促进文教结合、旅教结合,开发集文化体验、科技创新、知识普及、亲子互动于一体的研学游;积极培育低空游、自驾游、户外游、亲水游等新业态、新产品。
(作者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)